德兴铜矿党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方案(试行)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纵深推进,对党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专业素养、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我矿党务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与评价方面缺乏系统有效的机制,导致党务人才不同程度“断层”,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水平不够等问题日益凸显。为强化党建资源保障,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梯次化党务人才队伍,为打造国企党建“江铜样板”作出德铜贡献。现从选拔、培训、考核、使用全流程入手,制定《德兴铜矿党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方案》,实施党务人才培养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结合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理论培养、实践锻炼、业务培训、结果运用等手段,系统考虑、分级分类培养,结合矿山实际,动态更新培养计划,争取到2025年为每个矿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培养1-2名党性坚强、业务精通、能力过硬、职工信任的高素质专家型党务干部。
二、培养原则
1.坚持分类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完善梯队的原则;
3.坚持服务中心、需求导向的原则;
4.坚持“双向培养、双向使用”,实现人才共享的原则。
三、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系统推进党务人才培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矿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矿长
成员:党委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工会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团委等部门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统筹党务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党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方案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实施党务人才培养工作,拟定工作计划,统筹培养计划具体实施、做好过程管理、组织阶段性综合评价、提出干部使用建议等。
四、实施方案
(一)培养对象人选确定
1.党务人才培养对象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遵纪守法,责任心、事业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严谨的学风,热爱党务工作。
2.党务人才培养对象人选确定:
(1)初级培养对象:由矿所属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确定。指导意见:①培养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广纳人才,形成人才资源基础库;②业务标准坚持需求导向,培养对象工作能力以满足本单位党务工作为主,具备一定文字基础;③选拔方式坚持灵活多样,可由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答辩或以其他形式进行培养对象选拔;④有条件的单位,选拔培养对象的条件可参考矿级培养对象条件设置,对没有入党的初级培养对象,要优先列入党员发展计划,为后续党务人才输送更高平台培养创造条件。
(2)矿级培养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党务事业。选拔途径:①由矿所属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并结合日常培养情况,综合考量后进行组织推荐,由矿党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素质评估,评估合格后确定为培养对象;②在党务人才培训班、写作大本营培养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推荐,由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培养对象。
(3)公司级培养对象:经矿统一培养合格并达到推荐江铜党务人才培养工程“党务新才”、“党务俊才”培养标准的人员,由矿党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个人发展意愿和组织培养需要,择优推荐参加公司培养。
(二)培养计划实施
1.初级培养对象
(1)培养周期:由各单位根据培养计划及工作需要自行确定,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2)培养路径:积极对接矿级党务人才培养路径,以“理论学习+业务实战+导师带徒”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培养,鼓励各单位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培养模式。
(3)指导意见:①培养对象优先放于宣传岗位进行培养,由单位宣传干事通过“师带徒”,进行不少于半年的理论知识、文字基础、系统思维提升;②而后根据培养对象特长、个人意愿及本单位党务工作需求,可让培养对象承担部分合适的党务工作
,进行专业能力提升。③各单位当年度培养合格人员,在下一年度可在原有方向上继续培养或朝着“一专多能”方向培养。
2.矿级培养对象
(1)培养周期:全流程培养计划为二至四年。
(2)培养路径:积极对接江铜党务人才培养工程,以“基础提升+业务提升+专项提升”的培养路径,对培养人员建档入库,做好跟踪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第一阶段能力提升:在党委宣传部跟班学习,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培养方案,培养内容需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江铜企业文化、江铜党建历史沿革、新时代江铜大党建体系等。培养方式以公文、新闻实战写作为主,根据培养人员兴趣及特长量身定制综合能力提升计划,结合党建双首席开展“师带徒”,参与党建课题、项目研究,提升专项写作能力。培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参与矿党委组织的外部培训,优先安排参与党建课题发布。
第二阶段业务提升:业务提升阶段主要分两条培养路径,一是作为“党务新才”纳入江铜党务人才培养工程进行培养的人员,上派由公司按照《江铜党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培养。二是安排至矿属二级单位政工综合(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党支部书记助理等多岗位进行挂职锻炼,或者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以项目化的方式选送至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实践。以熟练党建、组织、宣传、纪检、平安建设等党务工作的基本流程、基本制度为目标,在基层实践中持续增长党务工作本领。
第三阶段专项提升:根据培养方向以及培养对象的各方面表现,精准放置于各党群部门进行定向培养。此阶段主要针对培养对象的个人特点进行强化再提高。比如,公文写作方面表现优异的培养对象放入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进行培养;有法律基础、具备较好调查分析能力、政策运用能力的同步推荐至矿纪委纳入“铜盾”业务人才培养;党建创新水平高、党建政策研究能力强的培养对象放入党委组织部进行培养;沟通能力强、善于组织活动的放入工会团委部门进行培养等。
(三)过程管理
1.培养过程管理
(1)初级培养对象由本单位制定培养计划及方案、建立培养台账、制定考核细则,实行阶段(年度)考核。
(2)矿级培养对象由每阶段培养部门、单位按照培养周期制定培养计划及方案、建立培养台账、制定考核细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季度报告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对培养对象实行季度考核、阶段(年度)考核。
(3)培养部门、单位要定期了解培养对象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关心培养对象的成长;根据培养对象的业务能力、特长及时对培养计划做出调整。
(4)培养期间,培养部门、单位尽可能为培养对象指定培养导师,做好传帮带,培养导师可参照师带徒享受一定的津贴。
(5)整个培养路径,实施开放管理。根据阶段(年度)考评结果,对人才进行遴选,进入下一阶段培养。
(6)因不适宜继续培养或者本意自愿退出的,经矿领导小组同意,可提前结束培养。
(7)培养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被上级通报,对矿山造成不利影响的,一律取消培养资格。
2.培养人员管理
(1)初级培养对象由本单位进行自主管理。
(2)矿级培养对象由原单位进行管理,培养单位(部门)负责培养。培养对象党组织关系、劳动人事关系均保留在原单位。原单位要积极支持,培养期间不得随意召回安排工作任务。按照“双向培养、双向使用”,实现人才共享的原则,原单位如有重大党建项目或者关键任务节点,可安排培养对象“双向履职”。
(3)培养期间,原单位应把培养对象在培养部门、单位的具体表现作为绩效排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结果运用
1.在培养过程中,发现表现优秀的培养对象,操作岗位人员可优先推荐竞聘管理岗位;非党员身份的可优先列入党员发展计划。
2.通过全周期培养,经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分层级(党务人才、党务新才、党务俊才、党务英才)纳入德兴铜矿党务人才库。
3.通过全周期培养,条件成熟的,适时向矿二级单位、矿党群部门、公司机关推荐使用;符合党建“双首席”条件的可优先纳入后备人选;符合公司“党务俊才”条件的,由矿党委向公司推荐,纳入江铜党务人才培养工程进行培养深造。
五、有关要求
充分认清开展党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意义。矿层面搭建培养平台,创新探索资源共享、集约化管理的培育模式,旨在切实解决党务人才紧缺问题,以党务干部为试点,拓宽干部选拔培养途径。为此,矿党群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发挥好协同作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选好苗、育好人。
充分发挥党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重要作用。培养的意义关键在能力提升、在作用发挥,培养对象要珍惜机会,切实通过专项培养,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本领;各单位要着重突出“用”字为本,树立全矿干部“一盘棋”思维,共同统筹做好党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